视频听证、质证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八条规定,为便于诉讼双方当事人质证权利的行使,有利于法官对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、采信、保证司法的公信力,同时也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本中心已为法院开展远程视频、声音传送等方式进行视频听证、质证的服务。
法院远程视频、声音传送所需设备及要求:办公电脑(可以流畅运行windows XP或windows 7系统)、通过扩展可以进行视频、声频通讯,使用摄像头、麦克风、扬声器等专业的和普通的外部设备进行实时的远程音视频联系,一般要求互联网带宽不低于512K。
具体使用方法,请查阅
常见问题解答
法院远程视频听证对电脑有什么要求?
法院远程视频听证要求使用办公电脑,能够流畅运行Windows XP或Windows 7系统。电脑需要通过扩展支持视频和音频通讯,并配备摄像头、麦克风、扬声器等外部设备,以实现实时的远程音视频联系。这是确保听证过程画面清晰、声音同步的基础条件。
法院远程视频听证对网络带宽有什么要求?
法院远程视频听证一般要求互联网带宽不低于512K。较低的带宽可能导致视频卡顿或声音延迟,影响质证和听证效果。建议在稳定的网络环境下进行,以确保双方能够顺畅地完成远程视频和声音传送,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。
如何开始使用法院远程视频听证服务?
要使用法院远程视频听证服务,首先需确保电脑和外部设备(如摄像头、麦克风、扬声器)符合要求,并满足网络带宽条件。然后,可查阅远程听证客户端软件下载,安装后按照远程听证简易操作流程进行设置和连接,即可参与视频听证或质证。